台湾人去美国旅游观光或商务考察活动,根据美国政府的豁免签证计划(VWP),可以免签进入美国,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带集成芯片的护照(电子护照);
2. 通过旅游授权电子系统(ESTA)在线注册并获得授权许可;
3. 赴美目的为观光或商务,且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
4. 必须购买往返机票,以证明有返回台湾的意图。
完成ESTA注册后,台湾旅客可以在美国停留最多90天,但必须遵守VWP的所有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旅行目的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停留时间超过90天,台湾旅客需要另外申请美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