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美国时,根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规定,以下是可以携带入境的食物:
1. 调味品:如番茄酱、蛋黄酱、芥末、果酱、糖浆、果冻、咸菜等不含肉的制成品酱。
2. 烘焙食品:含奶制品和鸡蛋成分的烘焙食品或混合食品,须商业标明成分且装于原包装内,无需处理即可食用的,如面包、饼干、糕点、燕麦棒、炸薯片及谷物制成品等。
3. 糖果和巧克力。
4. 海鲜产品:新鲜的、冷冻的、风干的、熏制的、罐装的或熟制的,个人用量的鱼肉、虾、鲍鱼和其他海鲜产品。
5. 果脯:各种风干的水果,如杏脯、伏牛花果、红醋栗、椰枣、无花果、醋栗、梨子、西梅、葡萄干、粘果酸浆等。
6. 某些药草类:如人参等,但需注意,如鹿茸等动物制成的药草,不论完整、切片、或精美包装,都不可带进美国。
肉类及其制品,包括熟肉和肉类副产品,除非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密封罐头食品。
动物内脏和蛋类。
新鲜水果和蔬菜。
昆虫,除了标本外。
某些罐头食品和加工食品。
建议在携带食品入境美国前,查阅最新的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规定,以确保遵守所有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