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加拿大时,携带现金的限额如下:
现金限额
每人可携带不超过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入境,无需申报。
如果携带超过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需要向加拿大海关申报。
申报要求
携带超过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时,必须填写《货物申报单》(Customs Declaration)并进行申报。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需要在离开或进入加拿大前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或加拿大货币与金融局(FINTRAC)申报,并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
处罚措施
携带超额现金未申报可能会导致现金被没收,并可能面临罚款,罚款金额从总价值的5%到50%不等。
建议
建议携带的现金量不超过1万加元,以避免申报和潜在的处罚。
如果确实需要携带超过1万加元的现金,务必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