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规定,以下物品禁止携带进境:
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
包括各种生肉和熟肉制品,如香肠、火腿等。
动物源性食品:
如蛋及其制品(鲜蛋、皮蛋、咸蛋等)、水生动物产品(干制、熟制、发酵后制成的食用酱汁类除外)等。
动物源性乳制品:
如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奶油、黄油、奶酪、炼乳等。
新鲜水果:
如柠檬等可能携带有害生物的水果。
可繁殖的植物材料:
可能含有有害生物的种子和繁殖材料。
烟草制品:
根据规定,旅客进境时可以免税携带一定数量的香烟或雪茄,但超过限额需要申报。
其他检疫物:
包括可能含有有害生物或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
请在进出境时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