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公务签证的处理时间通常如下:
根据欧盟签证法规,丹麦签证申请的最长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个日历日。
在某些情况下,特殊申请的处理时间可能不得超过30或60个日历日。
在正常情况下,丹麦大使馆或领事馆会在5至11个工作日内签发签证。
递签后,护照可能会被快递至北京或广州的丹麦驻华使领馆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护照再从北京或广州邮递回,这可能会导致处理周期延长至3周。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过往的数据和流程,实际处理时间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申请时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最近的丹麦大使馆或领事馆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