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可以提前六个月更新。以下是更新护照的条件:
1. 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 护照已过有效期,或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3. 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内容变更的;
4. 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在户政部门更换身份证);
5.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更新护照时,您需要准备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并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申请,缴纳相应的费用。审核通过后,您可能需要拍摄新的护照照片,并等待领取新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