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材料被收走通常是为了进行必要的审查,这可能包括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下是可能发生的情况:
审查材料:
领事馆或签证中心会保留一份材料的复印件用于审查,而原件通常会在审查结束后退还给申请人。
可能退回:
如果材料审查没有问题,除了护照和签证页可能因贴上签证而留下外,其他材料一般会退还给申请人。
原件退还:
签证官在签证处理完毕后,会将所有非护照材料原件退还给申请人,申请人可能需要承担快递费用。
加急领取:
如果签证顺利,申请人可以选择加急服务,亲自到中信银行领取签证,或者选择邮寄服务,邮寄费通常是到付。
拒签情况:
如果签证申请被拒绝,所有上交的材料,包括护照,都会被退回,并且签证官会提供拒签理由说明。
取消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改变主意,可以写一份取消申请的事由书,通过传真或电话通知领事馆,领事馆会因申请人自动取消申请而给予拒签,并退还原件材料。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有助于提高签证申请的成功率。